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17年7月,是由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于2019年5月正式独立运行。截止目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68家,全面托管企业14家,资产总额643.67亿元,净资产300.81亿元。集团业务范围涵盖产业投资、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工业投资、城市服务等五大板块。现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统一计算到2022年11月22日;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等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宁波天一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职业经理人) | 1 | 1.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2年及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工作经验,或5年及以上生态环保监测相关行业管理经验,或6年及以上企业高级管理经验;其中具有生态环保相关工作经验或企业高级管理经验8年及以上者优先; 3.熟悉环境监测、生态环保业务的开展及相应操作流程; 4.具有良好的战略规划、统筹能力、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 5.拥有丰富的人脉资源且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运作及团队建设; 6.逻辑性强,善于学习总结提炼,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引导团队达成公司经营目标。 |
其他要求:
1.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及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与区内服务信息化行业情况,有较好的开拓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9:00-2022年12月2日1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下载《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申请并下载PDF格式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nbdfzp@163.com,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具体开展面试前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材料(除原证件外)一律不退回,我们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报名咨询电话:0574-83867523蒋老师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入围应聘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
(三)测评
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公开招聘初试包括面谈(初试)、面试、在线测评等环节。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个人履历、过往业绩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领导能力、对外协调能力、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测评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在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能力。
(四)人选考察及提名确定
考察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结合测评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开展背景调查和应聘人员考察工作,主要考察职业操守、专业素质、经营业绩、管理经验、廉洁自律,及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结合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后按1:2提出提名人选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及公示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提名人选报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按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五、聘任及待遇
(一)聘任方式
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化招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企业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并将相关文件报上级部门备案。
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任,不合格者解聘。若聘用人员在任期考核中符合《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规定的退出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出企业。
(二)薪酬待遇
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的原则,根据所承担任务及履职表现确定薪酬(初定年薪25万),具体面议。
六、其他
(一)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应聘人数不足,或职位名额出现空缺的,由董事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或予以依次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11530;监督电话0574-89011318。
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一:招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211/t20221122_110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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