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并报遵义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劳动合同制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12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2年遵义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日及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见《岗位表》)。
6.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遵义市所辖县、区(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与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方式同场先后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2年12月1日,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zyzy.guizhoucourt.gov.cn/)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2月6日9:00至12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遵义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本人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内),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照片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上传身份证照片、毕业证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时需将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PDF格式,须在有效期内的)同步上传。持港澳台或海外院校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报考人员请将“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其他材料、证书等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00至12月10日17:00。
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
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4.网上缴费。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2年12月6日9:00至12月11日17:00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注意: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填写有误的,须在2022年12月10日12:00前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聘法院政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聘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其他报考信息有误的,均不再接受修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资料和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因本人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未按时缴费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环节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资格是否符合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招聘计划调整。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整招聘计划,并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zyzy.guizhoucourt.gov.cn/)上进行公布。
6.网上打印《机考准考证》。《机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机考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字迹、照片清晰)。《机考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分两个单元进行,先进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1.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知识(30分)、法律基础知识(50分)、以及相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2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60分钟。
2.速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速录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播放录音资料、报考人员同步计算机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1段录音,时长为12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政治和判决文书两段内容。本环节提供3分钟的设备测试时间,报考人员可选择输入法和调整耳机音量;正式开始考试后,将自动播放音频文件,默认使用报考人员选择的输入法和音量;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标准耳机,严禁报考人员自行携带耳机、键盘、速录机等,测试电脑预装微软拼音、微软双拼、搜狗拼音、谷歌拼音、搜狗五笔、极品五笔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注意:录入速度在60字/分钟及以上且准确率在90%及以上,方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速录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岗位基础知识、速录技能测试的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机考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机考结束3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注意: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比例折算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后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据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的人员(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由招聘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整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地点设置在各招聘法院。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两份《报名表》,携带本人近三个月内同底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表》上填报项目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职人员的,需按管理权限提供有关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由招聘法院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调整招聘计划。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市中院和市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设置在各招聘法院所在地(详细地址见《面试准考证》)。
注意: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七)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按照市中院的安排组织实施,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2日内书面向报考法院政治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有关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招聘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研究聘用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所在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审核汇总全市法院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并通知各招聘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法院根据市中院政治部的批复,通知聘用人员按期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相关待遇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自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下一批遵义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发布前一日,有关法院劳动合同制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在参加该院考试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有关法院提出递补申请,经市中院政治部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招聘公告由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计划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以及相关人员名单等,均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在《报名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者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在考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聚集、扎堆交流。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http://pta.guizhou.gov.cn/zxdt/791401.html)文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如经现场评估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
0851—27917678、28270909
监督电话:
0851—28322573(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851—28322575(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851-2791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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