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温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选调对象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温部属、省属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4.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在现编制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2月6日。
5.199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乡镇街道、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含借用、脱岗学习)不满1年的;
8.交流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
1.报名。实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文档,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意见栏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整合成pdf格式文档发送到邮箱:qfbzgk@ouhai.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字样。联系电话:0577-8859250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6日。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8: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按体检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调动。依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ouhai.gov.cn/art/2022/12/6/art_1229693153_59072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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