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直属国资公司,主要承担全市新建和改建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融资及相关产业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公司工作人员20名,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交通工程管理岗位4名;
(二)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管理岗位2名;
2.轨道交通管理岗位4名。
(三)海宁市通程置业有限公司
1.综合管理岗位2名;
2.园林工程管理岗位4名;
3.市政工程管理岗位2名;
4.广告策划管理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名)
(1)交通工程管理岗位(4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专业,两年及以上交通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需户外作业,较适合男性)
2.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名)
(1)工程管理岗位(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等相关专业,两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工程管理前期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需户外作业,较适合男性)
(2)轨道交通管理岗位(4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3.海宁市通程置业有限公司(10名)
(1)综合岗位(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于一类院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文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嘉兴大市域范围户籍。
(2)园林工程管理岗位(4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林学、风景园林、农学、园艺等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园林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有相应中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需户外作业,较适合男性)
(3)市政工程管理岗位(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类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市政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4)广告策划管理岗位(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于一类院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首年薪酬待遇参照新入职员工标准执行(9万元/年左右)。一年后经综合考评,可转聘为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薪酬待遇按照交投集团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2022年12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2022年12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当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三)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前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各招聘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且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用人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派遣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劳动合同,以派遣方式进入工作岗位。
(六)转正考核
劳务派遣满一年后,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和竞岗面谈,符合条件的可转聘为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未转聘为正式员工的,按程序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0573-87273186;
监督电话:0573-87273181。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jrc.com/news/list/876?type=0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