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设置、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各项规定,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坚决杜绝“因人设岗”、“量身定做”。
(二)坚持科学招聘。突出专业因素,以“用得其所、用当其时”为目标,合理设置招聘条件。
(三)确保招聘安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严明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徐闻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人数112名,具体详见《徐闻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直医院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社会人员。紧缺专业(麻醉、医学影像)可放宽到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
2、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3、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即197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55周岁(即1967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类别的社会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3年1月1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
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须在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wen.gov.cn/)有关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徐闻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大1寸相片,另附2张同底一寸照片。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后退回考生。
3、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2023年1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徐闻县卫健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地点:徐闻县卫生健康局5楼会议室(徐闻县207国道海安段东侧)。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2023年1月10日)。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附件4)进行报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6、应聘人员填写在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无法联系的,应聘人员自负。
7、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免试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考察方式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其余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一)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签订协议
除高层次人才岗位外,其余应聘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在双方意愿前提下,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附件5)。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高层次人才和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三)公示
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we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递补。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面试岗位的,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工作于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报县人社局备案,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期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可在本县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调动,若需参加规培的须在规培结束后方可调动。
(二)需规培人员聘用后,须在规培期内(本科学历3年、大专学历2年)取得相应的职(执)业资格,不需规培人员须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在进入报名和考试地点时,须扫场所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咨询方式
徐闻县卫生健康局:0759-4911622
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4813139
附件1:徐闻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徐闻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doc
附件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doc
徐闻县卫生健康局 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uwen.gov.cn/zfxxgk/zjsxwxwsjkj/content/post_1708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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