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街道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区委《关于加强专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党建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条件、自主报名、统一考试、民主监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必须为中共党员,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研究生学历不受户籍限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有志从事党建工作,热爱党建事业,热心为人民服务。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要求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A | 3名 (男性)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党龄1年及以上(2021年12月1日前转正);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3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2 | B | 3名 (女性)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党龄1年及以上(2021年12月1日前转正);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3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2月30日9:00-2023年1月12日12:00
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2月30日9:00-2023年1月13日12:00
考生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员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说明: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作具体要求,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为3:1,如出现面试人数不足情况,该岗位所有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处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审核
入围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安排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综合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政审和体检
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经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用审批
经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对象,提交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录用。
五、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试用期。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专职党建指导员职业体系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最新要求,以及岗位报考人数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考试时间、部分岗位考核方式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2.“专职党建指导员备选库”说明: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江溪街道专职党建指导员备选库”(简称“备选库”),凡选同意纳入的在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时进入“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12月-2023年12月)。有效期内,当本街道专职党建指导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6.提交材料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咨询电话:0510-85281251、85258676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溪街道纪检办公室:0510-82113863。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wuxi.gov.cn/doc/2022/12/29/38559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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