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战略性引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素质国有企业人才,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及境外著名大学,选拔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工作需要,2023年拟选拔引进著名高校优秀毕业生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5名(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原“211工程”且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的高校和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中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9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0周岁)。
4.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毕业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原“211工程”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且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教育。
5.博士、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引进资格。
6.中共党员、有企业实习或任职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7.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政策待遇
1.岗位安排。博士、硕士研究生选拔引进前5年为聘任期,其中博士研究生按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排职务(比照副处级管理),硕士研究生按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层副职或二级企业副总经理安排职务(比照正科级管理)。
2.工资待遇。聘任期内博士研究生的薪酬待遇参照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排(原则上年薪不低于3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薪酬待遇参照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层正职或二级企业正职负责人安排(原则上年薪不低于20万元)。
3.生活补助。由所在企业给予聘任期内博士研究生36万元、硕士研究生24万元的生活补助(分5年按月平均发放)。
4.购房补助。聘任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承诺继续在宁德工作至少5年的,在宁德购买首套房可享受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配偶安置补助。聘任期满后继续在宁德工作,其配偶自主择业或在我市安置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5万元。配偶安置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次。
6.子女入学保障。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7.探亲补助。聘任期间每年可由所在企业报销2次回乡探亲往返路费。
五、管理培养
1.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选拔引进对象及岗位安排。博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按照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政策安排岗位和享受待遇。
2.引进对象聘任期内,原则上先安排至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二级企业的基层一线岗位锻炼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一般安排挂任二级企业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挂任二级企业中层副职。
3.引进对象聘任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按程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且承诺继续在宁德工作至少5年的,可统筹安排在市属国有企业任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聘任期内比照的处级、科级职务(职级)安排岗位。安排到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其工资待遇原则上按所任职企业同岗位职务薪酬水平执行,也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报市国资委审批后实行协议工资制。
引进对象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选拔引进程序及时间进度
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和聘任合同等。
选拔引进工作安排:
1.2023年3月组织线上报名;
2.2023年4月进行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确定选拔对象并公示;
3.2023年5月-8月办理报到手续。
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和聘任合同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招聘方式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考核”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同一岗位硕士研究生报名者达5名及以上的,则增设笔试环节),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不满3:1的,招聘岗位取消。
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策论,按岗位引进人数5: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笔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最终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未增设笔试环节的,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对确定的初步人选,深入了解掌握其德才表现。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进行统一公示,考察、体检、公示中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宁德市国资委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选拔对象,签订三方协议和聘任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七、报名办法
1.请于3月1日08:00起登录宁德智慧人才服务平台(https://rc.rsj.ningde.gov.cn/#/websiteHome)、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ningde.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上“宁德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至3月21日17:30。
2.应聘人员需上传:(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籍网络查询验证报告;(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4)应届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5)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至报名系统。
3.每人仅可应聘一个岗位。
八、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2.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考生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4.联系方式
宁德市国资委人事科:0593-2290178
宁德市委人才办:0593-283353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430769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德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宁德市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生岗位需求表.docx
参考1: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参考2:全国112所原“211工程”高校名单
参考3:最新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名(ARWU)
参考4: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
参考5: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THE)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xrc.com/service/newsdetail.aspx?id=101588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