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宣区发[2018]4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区共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7名(详见岗位表),录取后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由街道统一分配至社区。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地户口或常住宣州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的人员;
2.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宣州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3年1月16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三)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18日23: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笔试缴费。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的标准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考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
四、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区情等。笔试共一科,时限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3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到宣州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宣州区梅园路56号)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以及面试人员。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资格审查表》,并将资格审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交至宣州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宣州区梅园路56号)。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进行公布。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0.6+面试成绩×0.4。
考生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最终成绩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宣州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宣州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并将选岗结果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
十、薪酬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宣州区城市社区一般“两委”干部待遇执行(具体参照宣区组发[2022]42号文件)。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宣州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有效期限半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宣州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宣州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宣州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10695(宣州区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2022(宣州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考的其他有关信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发布。
宣州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宣州区2023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xls【19KB】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cxzxf.gov.cn/News/show/143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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