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设岗学科
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化学、系统科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不接受我省高校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从省外应聘到我省高校工作未满1年(截至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的除外。
5.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学科专业、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专业及港澳台地区特别优秀人选,可适当放宽年龄等要求。
6.国(境)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且达到我省聘任高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我省聘任高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7.学术造诣较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发挥引领和关键作用,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8.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签订聘任合同后半年内须到岗工作。
三、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特聘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安家费(含租房补贴)不少于3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7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75万元,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二)讲座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为团队提供30~10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每人每月人民币2万元的讲座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从学校人才招聘网页下载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引进人才应聘表》、《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论著目录、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证明)、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寄我校人事处。(常年接受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传真:0591-22863047
学校网址:www.fjut.edu.cnE-mail:rsc@fjut.edu.cn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引进人才应聘表.doc
附件2: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doc
附件3: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jut.edu.cn/2023/0106/c570a20931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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