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考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文件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农旅人员 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限制招录(聘)的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要求: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旅游管理专业;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1月11日)。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m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办公室(地址:四川省资中县银山镇平安寨社区)。
3.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 3)内江农业科技园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通知书》以电话方式通知领取时间。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由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考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由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 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放弃或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1.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0832-6222202;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5952212;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32-5613929。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内江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eijiang.gov.cn/njs/syryzl/202301/db1b1a3a309b410d8585d3f194e87f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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