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东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汕头大学经过近40年的发展,坚持国际化、精细化的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居国内高校的先进水平。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在2021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51名。
二、理学院光学工程学科简介
汕头大学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7月,目前设有数学系、物理系、生物系三个学系和数学研究所、海洋科学研究院两个科研机构。学院拥有完善的学科平台,现有数学、生物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数学、生物学、海洋科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拥有数学、生物学、海洋科学、光学工程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材料物理与化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另有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学科教学(数学)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物理系光学工程学科现有“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点,在读硕士生约60人。现有科研教学实验室面积超过3000m2,设备资产总额超过1500万元,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拥有“先进光学与光子学中心”、广东省高校“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研究中心”两个科研平台。围绕光电材料与器件、强场超快光学、光场调控与显示成像、光纤与传感技术四个学科方向,逐步构建起支撑学科发展的较为完善的科研平台。包括:光学调控测试平台:有显微共聚焦激光拉曼光谱仪、荧光光谱仪、射频辉光放电光谱仪等大型仪器;光电器件制造平台:有飞秒激光器、准分子激光器等大功率激光光源、微纳加工平台和刻写系统;光纤传感器件制备与表征平台:有塑料光纤拉丝塔,光纤熔融拉锥系统,多种光纤后加工设备,可见-近红外光谱表征系统,频谱表征系统;显示器件制备平台:薄膜材料制备平台:包括三室互联磁控溅射系统、镀膜机、化学制备等;拥有两间万级超净间和一间千级超净间。
近年来,教师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60余项,以第一单位在Phys.Rev.Lett.,Nat.Commun.等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6人,在站博士后2人。教授9人,副教授8人,讲师9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共25人,占96.1%,其中具有一年以上境外学习、研究或工作经历的教师共20人,占77%。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一)杰出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具有前瞻战略构想和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建立创新团队和培养青年人才,能够带领学科或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顶级专家。
(二)领军人才:具有杰出研究和创新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科研或教学业绩,能够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的知名专家。
(三)拔尖人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已取得突出业绩成果或从事开创性前沿研究项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
(四)优秀人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取得突出科研、教学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五)优秀青年人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
(六)未能入选上述岗位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七)博士后: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四)身心健康,全职工作。
四、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物理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研究方向:强场物理、阿秒超快光学、半导体材料与器件、计算成像、光纤与传感、光场调控、液晶与显示、微纳光学、量子光学、非线性光学等。
五、聘任待遇
(一)“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聘任待遇
1.杰出人才:年收入、房屋补贴费、科研启动费面议,搬迁费5万元。
2.领军人才:年收入82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120万元;科研启动费面议;搬迁费5万元。
3.拔尖人才:年收入61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12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论)75万元;搬迁费5万元。
4.优秀人才:年收入49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8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论)50万元;搬迁费5万元。
5.优秀青年人才:年收入39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论)25万元;搬迁费5万元。
(二)未入选“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聘任待遇:
1.教授:年收入最高51万元;房屋补贴费4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费(实验)8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论)50万元;搬迁费5万元。
2.副教授:年收入最高38万元;房屋补贴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论)25万元;搬迁费5万元。
3.讲师(博士):年收入最高35万元;房屋补贴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2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论)15万元;搬迁费5万元。
说明:上述待遇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教师。
(三)博士后,28万/年+奖励年薪(获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年薪增加4万元;获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年薪增加8万元+科研奖励金(获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一次性奖励2万元;科研成果可参与学校科研奖励)
六、申请流程
请应聘者将求职信、最新简历、科研情况概述等应聘材料发送至:physics@st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754)86502755,黄老师(0754)86502022
汕头大学理学院网址:https://sci.stu.edu.cn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岗位招满即止,如遇国家、地方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汕头大学人事处和汕头大学物理系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ob.st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NoticeViewNew.jsp?FM_SYS_ID=stdx&entityId=F4714B5C7C9A43CA95C0B970C48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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