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十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辅助岗:辅助保教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辅助岗:辅助保教工作人员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③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④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⑤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⑥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发布于思明教育网(http://www.xmsmedu.cn/)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二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请在报名前事先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449318862@qq.com。
3.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6日~2023年月1月29日
4.报名地点:
厦门市第十幼儿园(厦门市槟榔西里12号)
5.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蔡老师13950094737
5052614-804(值班室)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十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9]162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应聘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十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十幼儿园
2023年1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msmedu.cn/info/1351/17575.htm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