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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千名硕博” 招聘16名卫生技术人才公告(嵊州市)

共招16人,14个职位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工作地点:绍兴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2023年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告》,结合实际,现将嵊州市医疗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我市共3家公立医院参加,总计招聘16名卫生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与绍兴发布的《2023年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告》相关内容一致。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与绍兴发布的《2023年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告》相关内容一致。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2023210日(周五)举行的现场资格复审,只进行网上邮箱报名,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无效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2023210日(周五)9: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复审地点:嵊州市老年活动中心(嵊州市北直街303号,烟草公司斜对面,清华苑北侧)。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的《2023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需粘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312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2022年毕业的另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时间: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面试成绩相同,分别以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zj.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12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4.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嵊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6.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公布。具体查询途径为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通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最新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275215(嵊州市卫健局人事科)。

附件12023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计划表.docx

附件22023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

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

202312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zj.gov.cn/art/2023/1/29/art_1530087_59042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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