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选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其他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月20日至2005年1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医生类岗位人员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20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已择优签约人员;
3.2023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9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且不得兼报《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招聘岗位。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职称、执业资格、上岗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社会人员: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职称、执业资格、上岗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④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下午17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核
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拟签约对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六)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2023届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5.受疫情影响,不再组织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专场招聘。经研究,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的《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相关招聘岗位列入本次招聘计划。
6.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3392767。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
附件: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下载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uxing.gov.cn/art/2023/1/20/art_1229518314_3910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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