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计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一)引进计划
60名(含高中学科教练4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3人;中学学科教师53人)。
《岗位需求表》见附件。引进对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一年内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年见习期满仍未取得的予以解聘);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高中学科教练: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77年1月27日之后)。
(2)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77年1月27日之后)。
(3)中学学科教师: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92年1月27日之后)。
(三)引进程序与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于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2月8日下午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3.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9日9:00至2月10日17:00。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报到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组织考核。
(1)高中学科教练、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岗位。
采用评审答辩的形式开展。县教育局邀请相关专家对进入答辩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重点就人才的教学能力、学科建设、带动示范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建议名单。
(2)中学学科教师。
采用考核形式开展,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0%,综合能力面试占60%。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先。考核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的,根据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及录用。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6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7.引进人才按照长兴县人才新政有关条款享受待遇。
二、关于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40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7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7日之后出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招聘对象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1、2022、2023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有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时专业不限,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于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2月8日下午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2.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9日9:00至2月10日17:00。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报到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其它。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技能测试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各占20%、6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录用时教师资格应符合相应学段要求)。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4.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附件:《岗位需求表》
长兴县教育局
2023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jcxrc.zjcx.gov.cn/a/2023/01/27/18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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