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崇委人才办[2022]7号)和《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崇州市文旅产业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崇州市文旅产业优秀人才是指在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行业领域,为我市文体旅融合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行业公认、绩效明显,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人才。
凡属于崇州市文化事业领域人才、文化保护传承领域人才、文化产业领域人才、旅游产业领域人才、文艺创作领域人才、体育科研领域人员(含教练员、运动员)、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领域人才、社会科学等领域人才均可参与遴选,本批次崇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人才遴选名额为5名左右,具体可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分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征信良好,善于创新,在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领域内有较大的知名度、影响力。
2.热爱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事业,长期扎根崇州,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喜爱,对文体旅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全职在崇工作3年及以上,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市登记的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
4.年龄原则在6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70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事业人才、文化保护传承人才、运动员学历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优秀运动员对学历和职称不作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相关领域专业条件
1.文化事业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充分利用基层文化站(点)组织开展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讲座培训等大中型公益活动,能发现培育群众文化队伍;
(2)挖掘和整理本地文化特色,并在崇州市级(含)以上传播推广;
(3)在公共文化服务、文艺培训、文化宣传等领域有突出贡献,获得崇州市级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奖励、荣誉、称号;
(4)参加过崇州市级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组织的重要文化宣传活动,或在国家认定的文艺、文创、文博等专业组织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2.文化保护传承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具备成都市级(含)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资格,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
(2)在传统文化和遗产保护、传承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或获得崇州市级(含)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奖励、荣誉、称号;
(3)参加过崇州市级(含)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组织的重要文化保护传承活动,或在国家认定的文艺、文创、文博等专业组织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3.文化产业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在文化创意、影视产业、传媒产业、出版产业、演艺产业、设计产业、广告产业、展会策划、文博衍生、数字内容、文化装备、工艺美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成绩优异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或所在企业的产品获得成都市级(含)以上奖项;
(2)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的文创产品获得成都市级(含)以上创意设计类奖项;
(3)文化产业基地、园区、街区或重点文化企业的高管(含实际负责人),且所在企业在我市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经营管理业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旅游产业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从事旅游事业工作3年及以上,在文化旅游行业规划(策划)、产业经营管理、智慧旅游、景区管理、文化旅游服务、旅行社管理、宾馆酒店管理、民宿客栈管理等领域的优秀创新型、服务型、管理型人才,或熟悉文旅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丰富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2)有3年及以上旅游行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或在旅游规划、市场经营、产品开发、资本运作、酒店管理、旅行服务等方面有较深造诣或作出突出贡献;
(3)研究课题或从事的项目对我市旅游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有助于提高我市旅游竞争力;
(4)四星级及以上饭店管理职业经理人、省级及以上星级饭店检查员、中级及以上导游等。
5.文艺创作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具备独立策划(举办)崇州市级(含)以上重大文艺创作、比赛、展出、演出、交流或其他文艺活动能力,或作品获得成都市级(含)以上重大文学艺术奖项,或入选成都市级(含)以上重大文艺展出、演出;
(2)参加省级(含)以上重大文艺交流活动并有重要发言,或成为省级(含)以上艺术协会(学)会员;
(3)公开出版发行文艺类个人文集或单行本、画册,并取得成都市级(含)以上范围影响,或提出重要文艺理论,引起成都市级(含)以上范围关注或争鸣;
(4)为崇州文学艺术事业发展、文学艺术团体组织、文学艺术新人发现和培养、文艺遗产挖掘整理保护及其他文化传承工作做出杰出贡献。
6.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内)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
(2)从事新闻宣传类工作,能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思想要求,围绕崇州市委确定的发展目标,深入报道崇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相关成就;
(3)创作的新闻作品对大力提升崇州知名度、关注度、美誉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4)3年内代表作品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崇州市级或上级媒体每年发表新闻作品或评论作品不少于10篇,其中上级媒体不少于3篇,或其作品获得成都市以上级媒体各类新闻奖)。
7.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参加市委组织的理论宣讲并获得优秀等次;
(2)1年内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以及《今日崇州》登载署名文章不少于2篇,或者在成都市级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以及《成都日报》登载署名文章1篇,或者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台网发表1篇社科类文章;
(3)1年内崇州市级社科类讲坛论坛主讲社会科学知识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者牵头举办社科类专题讲座至少5场次,或者组织开展较高水平的社科类学术交流活动2场次。
8.体育运动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优秀教练员,具有丰富训练经验和显著执教业绩,其直接训练的运动员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取得前三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含非全日制),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优秀运动员,取得过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三名成绩,学历和职称不作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体育科研领域人员,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参与国家级或主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其他要求
1.原“崇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崇州市优秀人才”入选者,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2.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其他类别的优秀人才。
3.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原“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计划”)等国家、省、成都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三、遴选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备齐佐证资料,经用人单位预审同意,业务主管部门党委(组)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报送至市文旅局。最终通过资格复审、背景审查、专家评审、组织评议等方式择优遴选产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应于2月15日前,报送《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及电子版(统一装订成册、正文用A4纸双面打印、各6份),报送至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工科。
中共崇州市委宣传部
责任科室:宣传文化科联系人:章婵丽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三元街1号联系电话:15756302306
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政工科联系人:朱志明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兴体街66号联系电话:13666121869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科室:产业科联系人:陆旖徐燕
地址:崇州市街子镇政广路160号联系电话:15198011251
(二)附件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6.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7.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印证材料;
8.对推动产业、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待遇措施
对入选者授予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称号;给予每人4万元资金资助,用于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培训进修和适当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定期安排健康体检、选派参加人才国情研修班;配发“蓉城人才绿卡(崇州卡)”,按规定享受政务导办、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服务政策。
附件1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申报书
中共崇州市委宣传部
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135/2023-02/03/content_3742ea0e37774677877e015f7566505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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