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能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13日,为通辽市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能源公司以“专注能源投资,坚持绿色发展”为使命,以将能源产业打造成通辽市新的支柱产业为愿景,坚持政策性投资与市场化发展双轮驱动,形成“分业经营、分类管理”格局,参与新能源项目规划、申报、设计、投资、施工、运维等全链条开发建设。主要经营范围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风光发电等投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能源投资、研究、开发及工程配套服务;碳汇交易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发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等服务;发电技术、咨询、培训、服务;购售电业务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事业心强,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
4、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材料一并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tlnyfzjtbgs@163.com,邮件主题以“报名+姓名”命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超期无效。
(2)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名人员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报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报考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经所在单位和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在《报名登记表》上盖章后报送。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相关岗位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证明工作经验和年限的相关材料及证明业绩的成果、论文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条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满足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向报考人员反馈,请考生关注邮箱。
2.按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报名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不设定范围,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自我认识等方面内容,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加试。
(四)政审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政治素质审查。政审由户口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廉洁自律说明》及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人事档案审核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人事(党员)档案审核。以上审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进体检程序。如有审核不通过或弄虚作假者,采取后进制,由下一名人员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通辽市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报通辽市国资委备案。
(八)聘用
通辽市国资委备案批复后,按程序履行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三、工资待遇
按照《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聘方案、工作程序和条件标准进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有关部门及国资委纪委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5.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
16604756600、1500498395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请考生点击下载查看)
2.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考生点击下载查看)
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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