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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客运公交集团关于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补招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共招2人,2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截止日期:2023-02-27

工作地点:盘锦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7月发布了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财务计划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等两个岗位取消了招聘计划。为切实满足集团发展对于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该两个岗位进行补充招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员工2人,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部长1人、党群工作部部长1人。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熟悉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岗位要求

1)党群工作部部长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11日后出生)。

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部队等单位党建工作6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管理岗位经验。具有丰富的公文写作经验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2)财务计划部部长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11日后出生)。

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财务审计类相关专业。

岗位要求:国有企业、中大型民营企业财务工作6年及以上经验,3年及以上管理岗位经验;能够主导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具有主持审计或多次配合审计相关经验;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中共党员优先。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其他不应参加应聘的情况。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招聘工作步骤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2108:00202322716:00

2.此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lnpj.hrss.gov.cn)或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panji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盘锦客运公交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内照片处请黏贴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诚信承诺栏需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名。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拍照转换为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pjkygjjthr@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登记表》务必均命名为“报考职位名称+本人姓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与提报的各类材料不符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4.当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规定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将从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可参与递补),仅递补1次。

()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入职程序办理人员相关手续。

六、聘用管理、岗位待遇

(一)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薪酬待遇

集团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缴纳社保、公积金等,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所在岗位工资标准核定。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平台仅为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如有其他平台发布我集团相关招聘信息,均非我集团授权,请勿轻信。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正式聘用人员必须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5.本公告由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盘锦客运公交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32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panjin.gov.cn/2023_02/08_16/content-401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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