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共青团合肥市包河区委员会、包河区财政局、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包河区住建局委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76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至2023年2月20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注册后至2月21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2月22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人才测评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
4、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5、人才测评后,安排资格复审。
6、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薪资福利待遇见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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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fbhhr.com/notice/notice-show.php?id=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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