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国资监管办[2021]2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本次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用时户口所在地);
2.青田县户籍人员(以2022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的对象:由青田县人民武装部审核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5月10日至2004年5月10日期间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2004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宜报考;
6.截至2022年5月10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5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见附件一)。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会展中心一楼大厅(少年宫路63号,县政府后门正对面)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申报表和健康承诺书》(附件三)、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正照1张,填写《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二,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3)报考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企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按县人民武装部审核确认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人数参加考试。
(二)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单独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取自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国有企业职位的人员,必须同时报考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可选择“青田县国企招聘报名通道”进行报名,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详见《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以县人民武装部根据《驻丽部队干部家属安置考核赋分办法》的考核量分×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30%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对象同时入围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2022年青田县国有企业的公开招聘,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聘用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的职位总成绩=考核量分×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30%+面试成绩×30%。
3.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凡与招考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企业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一。
本公告涉及招聘企业职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职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8-6830062
附件一: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二: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三:健康申报表和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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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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