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选聘特聘专干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选聘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选聘职位表》(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3月15日下午18:00。
(二)报名资料
1.《凤凰街道办事处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无须扫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fhzzr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
2.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3.报名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2319363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学位验证报告。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28日。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街道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不通过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技能考察,第二部分为综合素质考察。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察分*50%+综合素质考察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等于或者高于70分由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按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结合实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选聘职位表.xls
附件2:凤凰街道办事处特聘专干选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450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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