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8年11月由台州市政府组建成立,是我市唯一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台州仲裁院是台州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工作岗位:仲裁秘书
岗位职责:
1.仲裁案件接待、咨询、受理工作;
2.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3.协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
4.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取;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法律情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优秀的沟通、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17日。
2.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0弄4号金顺商务大厦3楼台州仲裁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6-88098899;邮箱:tzac_1998@163.com。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仲裁院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本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1.择优录用后,作为编制外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2.工资福利按本单位编制外用工薪酬标准执行。
附件:台州仲裁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仲裁院
2023年3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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