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青年工作技能,促进青年群体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青年就业见习的工作部署,我中心面向社会发布2022-2023年度石家庄市市本级认定通过的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青年就业见习。
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1.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1998年4月2日至2007年4月1日出生)。
毕业时间和年龄计算方法:以毕业证和身份证时间为准,截至上岗时间计算,本次报名人员上岗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二、见习岗位信息
石家庄市市本级2023年二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共2452个(其中,仅面向高校毕业生群体的社区服务机构类见习岗位4个)。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2023年二季度石家庄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通过资格复核后方可正式参加见习。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
②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择一即可,报名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人员类别(社区服务机构类见习单位仅接收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后续线下资格复核将根据报名身份审核材料。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1日16:00。
3.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两个岗位。
(二)岗位对接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负责人会在3月25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线下面试或电话、视频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三)线下资格复核
对确定录用人员,须由录用单位负责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符合见习条件的现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在单位网报系统中提交录用。见习人员自2023年4月1日计算上岗时间,见习期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结束后方可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1.复核时间:3月30日前,具体由见习单位负责人与经办机构协商确定。
2.复核地点: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3.复核材料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须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一寸照片一张。
根据线上报名身份类别区分,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就业见习的另需携带《毕业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已在人才市场存放的可提供由人才市场盖章的复印件);以失业青年身份报名就业见习的另需携带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和《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有纸质《就业创业证》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岗位要求问题可拨打各见习单位联系人咨询了解(详见附件1),其他报名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经办机构办公电话(0311-89631800、89631826)。
2.《2023年二季度石家庄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等附件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本次公告页面下载。
3.报名人员务必牢记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等重要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个人时间,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岗位申请或未能参加资格复核的,将无法参加本次青年就业见习。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线上报名和线下资格复核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面试、资格复核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石家庄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
附件2:就业见习申请表
附件3: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sjz.gov.cn/col/1561714419646/2023/03/14/1678776819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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