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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招聘6名工作人员方案

共招6人,3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截止日期:2023-03-22

工作地点:九江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由瑞昌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瑞昌市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集职业中介、劳务服务、业务培训、招生辅助服务等业务为一体的股份制有限公司,该公司独立运营,现诚招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工作人员6,分别为综合部2,财务部1,人力资源部3人。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经验。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11日后出生)

6.若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为20238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1231)。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综合部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3)熟悉使用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财务部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或会计专业,持有初级以上会计证书;

(2)熟悉财务处理程序、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了解国内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政策法规;

(3)有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

()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证书;取得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持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年龄可适当放宽;

(3)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和政策,擅长人际关系交流,具有协调各部门的组织能力;

(4)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通用软件。

四、薪资待遇

参照瑞昌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315日至322(09: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人秘股。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

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所学专业、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

()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前按通知时间、地址领取准考证。

()笔试

综合部、财务部笔试开考比例为1:3,人力资源部笔试开考比例为1:2。若不达比例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

1.时间地址: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

2.面试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入围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匹配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结构化部分面试题由第三方提供,会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型设计不同的问题,主试者将依据事先规划的一系列问题来对被试者提问。

4.拟聘用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人数进行考察。

()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公司组织应聘者到市综合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

1.公示及聘用。通过面试、考察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由瑞博公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瑞博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录用的,经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录用。录用1个月内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电话

0792-4222671

报名表(2).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ruichang.gov.cn/ztzl/rdzt/rcsrczpzl/rcqyrczpzl/202303/t20230315_5969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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