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招录相关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且有志于从事住建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往届生须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存在其他不宜外派的情形。
二、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2.体检及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3.报名材料:
(1)本次招录以诚信报名为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填写《报名表》(附件1),附上彩色电子证件照,手写签字(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报名表需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
(4)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需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于2023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916148048@qq.com,上述附件和材料均成功提交才视为完成报名手续。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另行短信通知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人员将采用购买服务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参照第四类聘员工资标准。试用期合格后,与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在招录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且在报名表中所留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咨询电话:0769-22299508,0769-22401040。
附件: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jj.dg.gov.cn/zjj/zwgk/ryzp/content/post_3984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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