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畅通域外在编在岗人员回流渠道,鼓励引导广大优秀教师来滕州市施展才华、共谋发展,加速推进全市教体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引进在滕州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范围为滕州市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滕州市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滕州市籍或者原滕州市籍(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滕州市辖区内)的教师;
(二)滕州市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引进数量为小学教师46名,初中教师34名,高中教师13名,共计93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根据报名、审核、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教育系统的中小学老师,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取得事业编制。
(二)年龄、学历要求如下:
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8月30日)。
(三)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人员。
3.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类型、学段、学科等,安排到我市教育系统对口事业单位;同时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和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作适当调整。引进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二)学科相近原则。根据拟引进人员任教学科,坚持学科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三)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体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的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取得现工作地的人社、机构编制、教育等部门的同意,填写《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附件2),加盖上述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否则,不接受报名,不予资格审查。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鉴定意见;②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⑤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⑥无犯罪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⑦个人征信证明;⑧教学业绩材料(与教学相关的证书等材料);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原始材料现场报名阶段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符合引进范围中(二)情形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非同户的须提供原始户籍关系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手续完备,并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版材料,以及《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zjyrs@zz.shandong.cn,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名称+xx(姓名)+手机号码”,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日。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供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申请信息以收到的纸质材料为准。
审查时间:7月3日-7月6日(工作时间为8:30-12:00,14:00-17:00)
审查地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服务大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资格审查依据公告中引进条件和标准,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共同组成申报教师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三)量化积分
公示期满,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共同组成申报教师量化评分小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采取面试等方式,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为70分。结合回引计划、学科需求及申报人员的学历、教学业绩等情况,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按照分数高低在市教体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量化积分公示结束后,根据报名岗位,由积分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积分相同的,按照能力水平和学历等顺序分值高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根据量化积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审批调动
对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本通知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附:
附件1: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滕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审批表.doc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ggtz/202303/t20230331_163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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