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灵芝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1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8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绍兴市户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工作执行力;
(5)要求适应节假日、夜间值班,同等条件下,具有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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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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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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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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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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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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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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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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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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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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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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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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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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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工作、适合男性,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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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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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岗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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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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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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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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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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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熟练掌握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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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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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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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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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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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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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物业管理、土木工程、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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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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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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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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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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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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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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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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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工作、适合男性,法学类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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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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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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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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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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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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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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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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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统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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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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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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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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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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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申报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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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国内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用工合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均可作为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直至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请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5月10日17时之前携带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到灵芝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1399号)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务必带全,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4.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未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5.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酌情考虑核减招录人数。
(二)笔试
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成绩相等,以优先者入围)。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面试总成绩情况,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区政府外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或有其他影响本人录用事项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应聘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一年内依次递补,按程序录用。
2.录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与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应服从工作需要进行统筹调配,不服从分配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4.正式录用后,全年收入不少于7.5万元(包含“五险一金”,具体根据考核定)。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8028248。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附件下载]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yc.gov.cn/art/2022/5/5/art_1229446491_3933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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