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23年我县卫健系统第四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医技人员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9:00-12:00。
2.报名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董奉广场。
3.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2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6.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同意后,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证明的,均视作放弃。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职业发展与待遇
1.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健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七、其他
1.经招聘进入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4.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举行的,将在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官网消息。
5.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健局人事科0575-86023375。
附件1: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报名表.xls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jxc.gov.cn/art/2023/4/13/art_1229398687_4016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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