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为创办于2000年的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四所独立学院之一,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并更名为武汉东湖学院。
根据学校内涵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现面向校内外招聘部分部门负责人。
一、招聘岗位
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对党忠诚。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师生,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作风过硬。
3.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甘于奉献、表现突出。
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
三、具体要求
(一)校办公室主任
1.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熟悉文秘、党务工作,了解民办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具有10年以上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或有5年以上高校办公室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语言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软件;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校内应聘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副处职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二)教务处处长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授职称,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校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熟悉高等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
3.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5年以上高校教务处处长工作经验者优先;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校内应聘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副处职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三)学生工作处处长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从事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在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上获得省级表彰;
3.熟悉党建思政工作,了解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校、院两级学生工作管理经验者优先;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校内应聘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副处职学生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四、相关待遇
按照武汉东湖学院现行薪酬体系执行,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五、应聘办法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一份(包括个人情况、详细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招聘人员履历表(附件)。
2.应聘材料电子版及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hrsc1@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3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