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配合院长做好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配合院长组织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3.负责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双高”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6.配合院长做好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及有关评优评先、奖惩工作;组织教研室、实训室对教学及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配合院长做好所属实训基地、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学院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做好学院资产管理。 9.配合院长做好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0.配合院长完成学校党委和校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