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23年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区属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爱心,有耐心,有志于越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户籍不限。
4.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应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三)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一)、(二)招聘且已择岗人员(包括未按规定签约、择岗、择岗后放弃等),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时间:自4月19日8:30起到4月28日17:00止。
(2)网址:http://61.174.212.227:8906/
(3)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A.2023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籍(含就读专业)类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二);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其它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B.其他报考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超过30周岁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应聘者,需提供相关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⑤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学前教育B”岗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附件三,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幼儿园工作的,需有劳务派遣合同和幼儿园工作证明)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⑥其它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2.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开展应聘者资格初审工作。
(2)考生应持续关注平台信息,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做好材料补充等工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更改报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一经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初中、小学部分学科设A、B岗(A岗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考,B岗位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考),学前教育岗位设A、B岗(A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B岗位面向历届生招考),分别择优招聘,但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在岗位总数内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互调剂:如A(B)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被核减岗位数调剂到B(A)岗位。若两个岗位报名人数都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都按比例核减。若A岗位核减后不开考,应聘对象可改报至B岗位。其他岗位不受此限制。
4.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同一时间笔试,请考生慎重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0日8:30—5月13日8:45。
提醒:为避免影响笔试进场,考生应于考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前打印好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其中音乐、体育学科,中小学试卷相同。
2.笔试时间:5月13日8:30—11:30。(两科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缴)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分值设置。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均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安排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按公告要求前往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1)时间:待定。
(2)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应自行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
(4)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分值设置。中小学(除音乐、体育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小学音乐、体育及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除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成绩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4.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总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与录用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中小学(除音乐、体育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小学音乐、体育及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5.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择岗。拟录用人员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择岗。同一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同一学科A、B岗位合并择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加试成绩”高者列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拟录用人员于2023年8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者应在择岗之前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可按调动或聘用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者所修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该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若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延长试用期1年。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优秀研究生,给予相应人才补贴。
7.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5148703\882623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咨询电话:0575-85512337\88342973(傅老师、金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445083/index.html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8日
完整附件请点击下载: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公告(三).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yc.gov.cn/art/2023/4/18/art_1229445083_4016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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