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名。主要从事通州区办事处前台窗口业务经办。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沟通协调、解决问题能力,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大类为财务财会、公共管理,有一定工作经验;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7)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59000196(陈老师)、83529226(顾老师)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
应聘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方可开考。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若面试成绩一致的,再进行加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5个工作日。
3.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两年。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递补
在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590001685900020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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