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 面议
湖南省株洲市2022年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2022-05-23 2022-05-18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②担任班级班长、班团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③本科或硕士应届生应获得校(院)级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助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其他非国家教育部门提供的奖学金)。以上资格条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之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学校记过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②担任班级班长、班团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③本科或硕士应届生应获得校(院)级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助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其他非国家教育部门提供的奖学金)。以上资格条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之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学校记过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他要求
特别提示: 请按照公告报名方式及官方要求进行简历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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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安全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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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声明
声明:本站部分公告与职位内容由本站根据官方招聘公告进行整理编辑。由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职位编制、备注内容等内容情况复杂且有变化可能,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用人单位公告为准或请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本站整理编辑的职位信息仅供求职者参考,如因此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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