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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面议

辽宁省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2024年5月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 招1人
  • 大专
  • 本溪
截止日期:2024-05-13 2024-05-10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岗位职责
1、分管经开区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
2、分管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纪检等工作 ;
3、分管南芬经开区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及群团工作;
4、分管文电、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文字综合、印章管理等工作 ;
5、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6、负责采购手续办理,执行采购政策;
7、负责政务公开、日常接待、后勤服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8、负责绩效考评、日常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及督察督办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一)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好,能够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富有斗争精神,勇担当善作为,工作实绩突出。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履职尽责。
(四)报名局长(主任)岗位需现任南芬区副科级(1年以上)及以上领导岗位人员;报名副局长、工作人员岗位需现为南芬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个聘期的人员不具有竞聘资格。
(七)具备正常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对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竞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竞聘。
辽宁省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2024年5月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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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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