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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专任教师 面议

有编制!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招1人
  • 博士研究生
  • 重庆
需求专业(供参考):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截止日期:2024-12-31 2024-09-30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40周岁以下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站内投递
  • 需求专业(供参考):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备注
1.具有本专业【类】正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2.聘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
其他要求

应聘材料
发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资格材料审核清单》(附件3)的扫描电子版到招聘邮箱。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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