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课专任教师D0217 面议
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自聘青年专任教师公告职位详情
- 五险一金
基本信息
- 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27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27日(含)后出生
- 用人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民族学,中国史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27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27日(含)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术型硕士优先),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3),新设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研究生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本科专业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本科所学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5);
(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八)应届生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7);
(九)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附件8);
(十)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提交手写《普通话个人承诺书》(附件9);
(十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高校在读博士、硕士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其他条件
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其他要求
报名需上传材料(证件均为PDF扫描件)
①新疆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资格审查表(附件2);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④本科及研究生等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须填写《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7)后扫描上传;
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附件8);
⑥本科及研究生等各阶段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扫描件或提交手写《普通话个人承诺书》(附件9),并手持《普通话个人承诺书》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
⑧其他材料。
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须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自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癫痫、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博士研究生报名人员,相关待遇面议。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附件下载
竞争力分析
新疆科技学院
普通本科院校 公立(国有) 10000人以上
求职安全提示
求职过程中如遇到招聘单位有收费、指定医院体检等行为,请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请查看
重要风险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责任声明
声明:本站部分公告与职位内容由本站根据官方招聘公告进行整理编辑。由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职位编制、备注内容等内容情况复杂且有变化可能,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用人单位公告为准或请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本站整理编辑的职位信息仅供求职者参考,如因此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