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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岗-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 面议

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 招若干人
  • 硕士研究生
  • 苏州
截止日期:2024-08-30 2024-08-13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岗位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表》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完成学历认证,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除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岗位表(第二批)》和附件2《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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