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 面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8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截止日期:2024-09-01 2024-08-28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0周岁(在1993年9月—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8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具有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0周岁(在1993年9月—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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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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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安全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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