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内蒙古包头市 面议
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2024年秋季引进68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截止日期:2024-09-30 2024-09-23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现场报名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如期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9.最低服务年限5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如期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9.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其他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6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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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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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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