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 面议
事业编制!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有效】职位详情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补贴
基本信息
- 职称要求:正高级职称
- 年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站内投递
- 需求专业(供参考): 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校事业,遵规守纪,学风严谨;
4.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学术条件
学科带头人应聘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2.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排名第一);
3.近5年讲授课程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或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
4.国内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在聘教授;
5.近5年完成以下业绩合计3项以上: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或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主笔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级领导同志批示等;
6.具备其他与上述成果层次相当的学术条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其他情形的。
其他要求
一、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首次可直接聘用至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和医疗待遇;
2.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待遇面议;
3.按照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协助申办广州市常住户口;
4.享受高层次人才过渡性住房(最长不超过5年),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
5.配备服务专员提供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待遇落实等全过程服务。
二、应聘方式
有意向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院)招聘工作邮箱(rsc@gd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学科带头人+姓名+学科”。
1.个人简历(需详细体现个人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
2.能够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业绩成果扫描件,数量不超过10项(一般应为代表性论文全文、咨政成果、著作目录和摘要、课题和奖励证书等,按重要等级从1-10项排列)。
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随时咨询。
竞争力分析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党校与行政学院 公立(国有)
求职安全提示
求职过程中如遇到招聘单位有收费、指定医院体检等行为,请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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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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