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辽宁省法院系统 面议
辽宁省法院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1039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截止日期:2024-10-11 2024-09-27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按照相关规定,在审判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手续。
目前在辽宁省法院系统工作2年及以上的编外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学历为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适用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的,只能报考所在法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手续。
目前在辽宁省法院系统工作2年及以上的编外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学历为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适用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的,只能报考所在法院。
其他要求
(一)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39名;
(二)职位设置详见《2024年辽宁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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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安全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求职安全提示
*责任声明
声明:本站部分公告与职位内容由本站根据官方招聘公告进行整理编辑。由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职位编制、备注内容等内容情况复杂且有变化可能,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用人单位公告为准或请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本站整理编辑的职位信息仅供求职者参考,如因此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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