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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院(筹)教育科研专业技术岗位 面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院(筹)2024年10月招聘1名教育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 招1人
  • 硕士研究生
  • 上海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未分类
截止日期:2024-10-23 2024-10-10发布

职位详情

  • 社保
基本信息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用人部门:德育院
  •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未分类
岗位职责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教育决策咨询研究。
2.承担高校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办公室工作,做好伟大建党精神研究阐释,协助举办相关学术活动,联络协调各分中心、协同单位各项工作。
3.协助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等有关工作。
4.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除须符合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良好,能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较强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解决问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应为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历,身心健康。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有任职(含借调或挂职)经历,具有与伟大建党精神研究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其他要求

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论文和论著目录、目前研究方向及工作创新点介绍等)。
(3)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博士)、职称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负责项目、获得奖项、研究成果、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等)。
面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相关证件原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院(筹)2024年10月招聘1名教育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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