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辅导员B 面议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公告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9日-2004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 用人部门: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
- 报名方式:站内投递
-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不限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9日-2004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对象主要是高校毕业生,数量不低于总体数量的50%。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仔细阅读《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健康码证明。
备注: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其他要求
报名地点: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楼一层大厅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进入报名地点。学院根据实际防疫政策对考生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实填写《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2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3)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在编在岗应聘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6)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件和材料(个人简历除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审查人员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竞争力分析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高专院校 公立(国有)
求职安全提示
求职过程中如遇到招聘单位有收费、指定医院体检等行为,请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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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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