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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岗位)
  • 招4人
  • 博士研究生
  • 天津
需求专业(供参考): 化学,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与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草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生物与医药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2023-01-16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用人部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化学,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与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草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生物与医药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7.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0.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1.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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