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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28名人员公告
  • 招若干人
  • 本科
  • 福州
截止日期:2023-02-02 2023-01-20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其他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身份证所载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8日至2005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3年1月1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取得。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招聘岗位的专业范围参照《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福建省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28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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