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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 用人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5.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zkscp.com.cn),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上传;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4)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个人社会实践、获奖证明材料;
(7)上述证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竞争力分析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机关单位 公立(国有)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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