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山东省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 面议
山东省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选聘76名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截止日期:2023-04-13 2023-04-06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其他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我市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我市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
共计7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山东德州
竞争力分析
解锁详细分析
您与该职位匹配度: ***,已超过了 *** 的竞争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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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单位 公立(国有)
求职安全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求职安全提示
*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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