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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沈阳市和平区 面议

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公开招录64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 招64人
  • 本科
  • 沈阳
截止日期:2023-04-17 2023-04-13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沈阳市户籍;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生日在1983年4月1日(含)以后至2005年4月1日(含)以前;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毕业的考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则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六)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八)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九)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其他要求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64人,其中面向社会招录54人,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0人。

沈阳市和平区2023年公开招录64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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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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