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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 招4人
  • 硕士研究生
  • 温州
需求专业(供参考): 应用经济学,法学与法律,教育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截止日期:2023-05-31 2023-05-04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职称要求:副高级职称
  • 年龄: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应用经济学,法学与法律,教育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岗位职责
详细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学校的二级学院和用人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更新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2021年1月更新版)。

(四)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请报考人员自行发送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由学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审定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要求

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具有高校经历优先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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