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 面议
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10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截止日期:2023-05-07 2023-05-05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届毕业生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届毕业生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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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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